安徽省信用擔保集团发挥增信功能和资源优势,为中小微企业或其它符合集团准入条件的借款主体取得银行贷款、发行债券、开立银行保函等提供信用擔保或增信服务,以达到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高企业融资效率、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等目标。
业务包括:间接融资擔保业务、直接融资擔保业务和非融资擔保业务。截至2019年底,集团累计完成擔保达2912亿元。
间接融资擔保业务
主要包括流动资金贷款擔保、项目贷款擔保、银行票据擔保等
▲流动资金贷款擔保
为小微企业和“三农”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擔保。
▲项目贷款擔保
为小微企业用于扩建、技改、开发与购置设备等生产项目申请固定资产投資贷款提供擔保。
▲银行票据擔保
为小微企业因生产经营活动需要向银行申请开立票据提供擔保。
▲综合授信擔保
企业与银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与安徽省擔保集团一次性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在合同规定的授信期限内,企业可以根据每笔主合同分别提款,分笔归还贷款的擔保。
▲政府采购融资擔保
政府采购融资擔保是将信用擔保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由安徽省信用擔保集团为中标(成交)供应商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向银行融资提供的保证擔保,增加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机会,帮助小微企业拓宽融资渠道。
直接融资擔保业务
主要包括企业债券擔保、信托计划擔保、中小企业集合债券擔保、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擔保等
▲企业债券擔保
为企业依法发行企业债券提供擔保。
▲信托计划擔保
为企业依法通过发行信托计划直接从社会募集资金提供擔保。
▲中小企业集合债券擔保
为2-10个“捆绑”中小企业依法统一发行企业债券提供擔保。
▲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擔保
为2-10个“捆绑”中小企业依法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统一发行票据提供擔保。
非融资擔保业务
主要包括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财产保全擔保等
▲工程投標保函
由保证人为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的、保证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参加招标活动的擔保。
▲工程履約保函
由保证人为申请人向受益人提供的、保证申请履行工程建设合同约定义务的擔保。
▲工程預付款保函
由保证人向受益人提供的、用于保证申请人未能履约、或未能全部履约时,将申请人事先收到的预付款全部或部分款项退回付款方的擔保。
▲财产保全擔保
由保证人为保全申请人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供的,保证因保全申请错误给被申请人或案外人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的擔保。